香港开征销售税的利弊分析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戎惠良[1] 

机构地区:[1]中南财经大学

出  处:《涉外税务》1992年第10期23-25,共3页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

摘  要:一百多年来,香港作为一个自由港,除了对进口的烟、酒、药品、汽车、化妆品等少数几种商品在进口环节由海关征收一道关税之外,对其余商品均不征收流通环节的营业税、销售税或消费税。薪俸税、利得税、物业税、利息税(1990年4月1日已停征)和遗产税等直接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65%左右,而关税、差响税、博彩税等十一种间接税收入只约占35%,形成了以直接税为主间接税为辅的税制格局。根据1984年的中英联合声明,1997年香港的主权将回归中国。鉴于未来数年过渡期内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繁重。

关 键 词:薪俸税 税收总收入 利得税 税收收入 税制改革 博彩税 进口环节 中英联合声明 税制结构 公平税负 

分 类 号:F810.42[经济管理—财政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