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商标共同侵权的连带责任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郑耀汉 

机构地区:[1]浙江省丽水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出  处:《人民司法》1991年第4期29-31,共3页People's Judicature

摘  要:商标共同侵权连带责任的形式 商标共同侵权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自然人(包括非法人联合体、个人合伙等)违反商标管理法规的规定,共同侵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关 键 词:共同侵权 连带责任 注册商标专用权 个人合伙 民法通则 侵权行为 侵权人 赔偿责任 致害人 责任形式 

分 类 号:D926[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