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人民银行“两管理、两综合”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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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张延平[1] 师悦军 李永胜[2] 

机构地区:[1]中国人民银行邯郸市中心支行,河北邯郸056000 [2]中国人民银行涉县支行,河北涉县056400

出  处:《河北金融》2014年第7期67-,72,共2页Hebei Finance

摘  要:2010年人民银行推出以重大事项报告为核心,以开业管理、营业管理和对金1融机构实施综合评价、综合执法检查为手段的"两管理、两综合"管理方式.该方式实施以来,县级人行充分整合有限资源、结合当地实际、依法实施,全面系统地加强了对县域金融机构的管理与服务,对提高金融服务水平、维护县域金融稳定、推动县域实体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此项工作在取得成效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实际困难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执行效果还有待提高.

关 键 词:银行 执法检查 金融机构 县支行 银行业金融机构 

分 类 号:TP3[自动化与计算机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D92[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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