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取、骗取他人信用卡信息充值支付宝消费如何定性  被引量:1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项鸿鹏 

机构地区:[1]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

出  处:《人民检察》2014年第8期47-48,共2页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摘  要:案情简介 2013年1月,杨某趁办公室无人之际,偷偷对夏某等人的身份证、银行卡进行拍照,然后利用窃取的身份证、银行卡信息在互联网上先后以夏某等人的名义注册多个支付宝账号,并通过秘密使用被害人手机或者直接窃取被害人身份证补办被害人手机SIM卡的方式使被害人的银行卡账户与其注册的支付宝账户完成关联,后用被害人的银行账户往支付宝账户里进行充值,并将支付宝内的钱用于网络消费,总计充值金额为3万余元.

关 键 词:信用卡诈骗罪 盗窃罪 侵犯财产罪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 定罪处罚 秘密窃取 被害人 支付宝 充值 消费 生产关系 

分 类 号:D924.3[政治法律—刑法学] D920.5[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