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跨流域调水工程供水价格有关问题的探讨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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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邱忠恩[1] 谈昌莉[1] 朱勤[1] 

机构地区:[1]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湖北武汉430010

出  处:《水利发展研究》2001年第4期17-21,25,共6页Water Resources Development Research

摘  要:制定跨流域调水工程供水价格首先需要研究和确定水价的测算层次和重点.供水价格可分为三个层次的水价:(1)总干渠至受水区各省、市分水口门的水价;(2)受水区各省、市支干渠到自来水厂或斗渠口的水价;(3)用户水价.供水总公司作为中央一级的管理单位重点是核定总干渠至各省、市分水口的水价,即调水工程供水口门水价,其余二级水价应由各省、市的相应管理单位核定.本文对工程水价测算和制定中的有关供水成本费用组成和计算参数、税金和合理利润、供水口门水价的测算、用水户水价及其承受能力分析、筹资方案对水价影响的分析等具体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 键 词:跨流域调水工程 供水工程 水价 管理体制 

分 类 号:TV68[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 F426.9[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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