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增值业务亟待创新观念  

Data Value-Added Services Demanding Innovating 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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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李若朋[1] 

机构地区:[1]北京邮电大学

出  处:《中国电信业》2004年第8期49-51,共3页China Telecommunications Trade

摘  要:自从2003年8月中国移动对"移动梦网"内容提供商进行大整肃以来,电信运营商和内容提供商之间的博弈开始被业界所关注。运营商对内容提供商的态度迅速从激励向约束倾斜,几大运营商都已经全面建立了对数据增值业务产业链的整合和管理机制。然而应用缺乏这一长期以来制约数据增值业务发展的瓶颈问题,并没有因为运营商走向产业链整合的前台而改变。从产业融合的角度来说,数据增值业务是融技术融合、业务重组、观念创新为一体的新型电信业务,技术创新、业务创新和观念创新是数据增值业务产生和发展所必须突破的三个关键环节,而其中观念创新尤为重要。

关 键 词:数据增值业务 内容提供商 技术创新 运营商 观念创新 产业融合 产业链整合 移动梦网 技术融合 中国移动 

分 类 号:TN929.53[电子电信—通信与信息系统] F626[电子电信—信息与通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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