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商法》第277条的理解与适用——兼评韩国SEKWANG船务公司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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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邬先江 

机构地区:[1]宁波海事法院

出  处:《法律适用》2004年第11期48-50,共3页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

摘  要: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是指在发生海损事故造成人命和财产的巨大损失时,对事故负有责任的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承租人和救助人等,可根据法律的规定,将自己的赔偿责任限制在一定范围内的法律制度。

关 键 词:《海商法》第277条 韩国SEKWANG船务公司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 案件 航运风险 特别提款权 

分 类 号:D922.294[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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