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宪法为依据转换宪政模式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吴新平[1] 

机构地区:[1]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出  处:《法学研究》2004年第6期17-18,共2页Chinese Journal of Law

摘  要:宪法规定的问题主要是两类:权利和制度。在宪法学上,按照立宪的主旨和重心,可以把宪政分为权利中心主义和制度中心主义两种模式。权利中心主义把人权保障视为立宪的根本出发点;主张根据保障公民权利的需要设计和建构国家的各项基本制度;国家机构的设立和组织,以及国家权力的分工、行使和监督制约等等都必须适应人权保障的需要;

关 键 词:宪法 宪政体制 公民权利 国家权力 人权 民主政治 

分 类 号:D921[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