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增设挪用公物罪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杨松挺 左永娟 

出  处:《人大建设》2002年第9期48-48,共1页

摘  要:《刑法》第38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或者特定款物归个人使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对于挪用公款和特定款物之外的一般公物的行为,《刑法》却没有将其纳入其中。笔者认为,这是我国刑事立法中的疏漏。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关 键 词:挪用公款罪 《刑法》 挪用公物罪 归个人使用 国家工作人员 刑事立法 理由 便利 中国 职务 

分 类 号:D924[政治法律—刑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