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我国首次震害评估工作及其意义——以1989年10月18日大同—阳高6.1级地震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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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孙国学[1] 

机构地区:[1]山西省地震局

出  处:《山西地震》1993年第4期54-57,共4页Earthquake Research in Shanxi

摘  要:1 震情灾情速报是震后当务之急1.1 正确的震情趋势判断和及时准确的地震速报令各级政府满意1989年山西北部晋、冀、蒙三省交界地区被列为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之一,全国会商结论指出该区域当年或1~2年内有发生6级左右地震的可能.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地震局的报告,国家地震局还派以孙其政司长为组长的检查组到原雁北、大同市检查当地防震减灾准备工作情况,引起了省、市政府和原雁北行署的高度重视.地震发生前的9月份,省地震局主要负责同志又带领工作组深入到当年6.1级震区范围的几个县检查落实震前预防工作.10月18日6.1级地震发生后造成8度破坏,80%以上房屋倒塌,但人员伤亡无几.有的领导同志说,之所以灾情重,人员伤亡轻,在于6.1级震前1小时发生了5.7级地震,群众被吓了出来.对此,我们反问,为什么在严寒的夜晚,广大乡镇干部在5.7级震后知道阻止群众回屋呢?经过解释宣传取得了共识,即主震前有前震是人员伤亡的一个重要原因。

关 键 词:地震 灾害 评估 

分 类 号:P315.9[天文地球—地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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