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矿安全责任惩罚出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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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现代职业安全》2005年第1期21-21,共1页Modern Occupational Safety

摘  要:山西省政府最近下发《关于落实煤矿安全责任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的规定》,对各级相关部门领导提出了严格的惩罚措施,轻则行政警告,重则撤职,这在山西省还是第一次。首先,从下到村委会主任,上到地市“一把手”,都制定了惩罚措施。如果无证矿在5日内未被发现、制止和向上级报告,该村村委会主任要被罢免在一个乡(镇)内出现一处非法开采或应关未关的煤矿,该乡(镇)长将被处以行政警告及至记大过;

关 键 词:山西 村委会主任 惩罚措施 责任 警告 撤职 非法开采 行政 罢免 “一把手” 

分 类 号:X921[环境科学与工程—安全科学] F325.4[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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