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秦代赋税结构及其沿革  被引量:3

作  者:黄天华[1] 

机构地区:[1]上海财经大学财政系,副教授上海200433

出  处:《广东社会科学》2000年第6期39-44,共6页Social Sciences in Guangdong

摘  要:本文力图勾勒出 ,秦代首创的中国封建社会的赋税结构模式———赋税与徭役并行制 ,一般统称为赋役制度。探索秦一代的赋役制度 ,就其结构来说则以田租、口赋和徭役为三大支柱 ,辅以其他杂税和复除制度。农业是封建社会的主要生产部门 ,秦代国家向土地占有者 (地主和自耕农 )征收的土地税 ,即为田租 ;口赋亦称口钱 ,即人头税 ,计口征税 ;徭役 ,则为无偿征取力役之课 ;其他杂税有工商、盐铁、关市类之课 ;最后是复除制度 。

关 键 词:赋役制度 复除制度 

分 类 号:F129[经济管理—世界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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