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见近十年来北京地区的文物建筑保护工作  

作  者:成大生[1] 

机构地区:[1]北京市文物局博物馆处正处级调研员

出  处:《北京文博》2000年第3期7-10,共4页

摘  要:文物建筑系古代建筑与优秀近代建筑的统称。文物建筑的保护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该建筑本身的保护,另一方面是整体环境的保护,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近十年来北京市本着“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在对文物建筑“抢救第一,有效保护,合理利用”方面,即“保存”与“用”的问题上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及实践。各级政府与管理使用单位加大了文物法的宣传和保护力度,增加了投资,使一批文物建筑得到了应有的保护,并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关 键 词:北京地区 文物建筑 保护工作 中国 文明建设 

分 类 号:G264[历史地理—考古学及博物馆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