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我国商标法与国际商标制度的协调  

Simple Argument on Coordination of China's Trademark Law to the International Trademark Systems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伍春艳[1] 郑友德[1] 

机构地区:[1]华中科技大学

出  处:《科技与法律》2001年第3期90-96,共7页Science Technology and Law

基  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资助项目(79730010)

摘  要:<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对形成商标领域新的国际标准无疑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该协议本身的重要地位对我国现行商标法提出了新的要求,也提供了修改完善的契机.要切实履行承诺,必须对TRIPS协议的效应进行正确评估,并将其精神、精髓国内立法化,体现在商标法的立法宗旨和条文的字里行间,真正实现我国商标法与TRIPS协议的全方位协调.

关 键 词:商标法 TRIPS协议 商标制度 国内立法 修改完善 中国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协调 行商 国际 

分 类 号:D923[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D922[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