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必须在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能力上下功夫  

作  者:兰仲杰 

机构地区:[1]青海省军区司令员

出  处:《中国军法》2001年第2期9-9,共1页China Military Law

摘  要: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淡薄,有法不依,是造成形式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因。有的领导干部,以“权”代法,以“言”代法;指导基层工作不按《纲要》和条令条例办事,定“土政策”,出“歪点子”,搞“花架子”,造成基层工作忙乱、超负荷运转,逼出了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为此,要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就必须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

关 键 词:领导干部 形式主义 依法办事 有法不依 基层工作 法治观念 弄虚作假 克服 条例 能力 

分 类 号:D920[政治法律—法学] D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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