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的理论分歧与法律冲突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王志辉[1] 刘金刚[2] 

机构地区:[1]北华大学法学院,吉林132000 [2]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长春130000

出  处:《学术交流》2005年第3期44-46,共3页Academic Exchange

摘  要:从我国法律体系的功能的发挥与各部门法的任务的实现角度来思考,我们会发现不允许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它既阻碍了我国法律体系在保障人权方面功能的发挥,也影响了各部门法的具体保障人权任务的实现,同时也给我国法律效力位阶体系带来了不应有的矛盾。所以允许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提出精神损害赔偿,不仅是对被害人的权益的更全面的保护,同时对我国法律体系中各部门法间的协调统一也是极为有益的。

关 键 词:精神损害赔偿 部门法 国法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保障人权 法律体系 法律冲突 中国 任务 权益 

分 类 号:C913.13[经济管理] D923[社会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