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产权转让中的法律意见书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徐永前[1] 

机构地区:[1]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教育委员会

出  处:《法人》2005年第2期126-128,共3页Faren Magazine

摘  要:国资委《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28条明确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或者批准国有股权转让行为,应当审查的一个书而文件是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这表明在规范化成为产权改革主旋律的情况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已经把律师的介入程度和作用发挥作为国有产权转让规范程度的重要标志。

关 键 词:《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国有股权转让 国资委 产权改革 法律 意见书 介入 行为 批准 

分 类 号:D926.5[政治法律—法学] F123.7[经济管理—世界经济]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