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企业虚报亏损适用税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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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商业会计》2005年第04A期55-55,共1页Commercial Accounting

摘  要:国家税务总局最近发出通知,进一步明确企业虚报亏损的税务处理问题。企业虚报亏损,将依照《税收征管法》相关规定处以罚款。税务总局1996年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虚报亏损如何处理的通知》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虚报亏损补税罚款问题的批复》停止执行。

关 键 词:国家税务总局 虚报亏损 企业 《税收征管法》 税法 适用 1996年 税务处理 相关规定 停止执行 罚款 补税 

分 类 号:F812.42[经济管理—财政学] F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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