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储备 利国惠民——访湖北省农业厅种子管理站站长吴庆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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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耿月明[1] 

机构地区:[1]《农产品市场周刊》特约记者

出  处:《农产品市场》2005年第14期13-14,共2页Agricultural Products Market

摘  要:储备种子是在灾害之年开展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重建家园的最直接、最关键、最有效的措施之一,能帮助农民及时重播、补种、改种、减少损失.因此,建立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制度十分必要.国家就建立种子储备制度早在上世纪1989年颁布的<种子管理条例>中就有了明确规定.长期以来,我国种子储备制度不完善,只有国家设立了,地方上几乎没有.2004年12月,湖北省设立了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资金,是继福建省建立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制度后的第二个省份.为此,本刊特约记者(以下简称记)耿月明专程采访了湖北省农业厅种子管理站站长吴庆峰同志(以下简称吴).

关 键 词:种子管理站 省农业厅 种子储备制度 《种子管理条例》 站长 湖北 惠民 1989年 生产自救 农业生产 重建家园 国家 农民 设立 

分 类 号:F324.6[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F42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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