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闻社会责任原则的立法选择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罗万里[1] 

机构地区:[1]南华大学文法学院,湖南衡阳421001

出  处:《求索》2005年第4期104-107,共4页Seeker

摘  要:20世纪中叶,英美新闻界和新闻学界提出的新闻社会责任理论的基本精神是:只有负起新闻道德义务时,才有新闻道德权利和新闻言论自由,它凸现了新闻言论自由及其限制的一般法理,其意义非自新闻社会责任理论出现时始,在新闻传播活动及其立法史上,它即有普遍性。但在新闻立法上,应当区分新闻传播的私人性社会关系和新闻传播的公域性社会关系,这是建构新闻社会责任具体法律制度的基础。

关 键 词:新闻社会责任原则 一般法理 立法选择 

分 类 号:D922.16[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