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国、德国的公司法中监事会制度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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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董事会》2005年第7期92-93,共2页DIRECTORS & BOARDS

摘  要:中国《公司法》对公司监事会的人数做了最低的限制——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但是监事会人数的上限却没有规定。此外,中国《公司法》没有规定公司监事会的人数必须是单数。德国公司《股份公司法》第95条规定:监事会由5名成员组成。章程可以规定某个较多的人数。人数必须能够被3整除。法国《公司法》第32务规定的监事人数是一人至数人。

关 键 词:中国 制度比较 法国 《公司法》 公司监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法 成员组成 德国公司 人数 章程 

分 类 号:F407.222.2[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D912.29[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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