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税后薪资标准如何计付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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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杜佳民[1] 

机构地区:[1]河北科技大学邯郸分院

出  处:《中国工会财会》2005年第7期39-39,共1页Finance & Accounting of Chinese Trade Unions

摘  要:目前,我国大多数用人单位实行的薪资标准均为含税薪资,即员工与用人单位所签合同中的薪资标准为税前薪资,发薪日员工实际领取的薪资均为已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的薪资。例如:某员工的合同月薪为3000元,则实际领取月薪为2795元(已扣除个人所得税205元)。但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对人才需求的迫切,我国某些经济发达地区,出现一种新的薪资发放标准——税后薪资标准,即劳动(聘用)合同薪资标准均为税后薪资。

关 键 词:个人所得税 薪资标准 用人单位 经济发达地区 代扣代缴 人才需求 发放标准 合同 员工 月薪 扣除 聘用 劳动 

分 类 号:F812.42[经济管理—财政学] G647[文化科学—高等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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