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机构地区:[1]武汉大学法学院
出 处:《法制与社会》2008年第19期139-,147,共2页Legal System and Society
摘 要:以规范大股东和董事的行为,维护中小股东权益为目的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在世界各主要市场经济国家的公司法中均有规定。我国《公司法》修改之后确立股东派生诉讼制度无论是理论上还是现实需要都有合理性,但制度的内容在某种程度上还具有一定的缺陷性,仍需进一步的完善。
关 键 词:公司法 中小股东权益 派生诉讼制度 市场经济国家 缺陷性 合理性 大股东 修改 行为 维护 理论 规范 董事 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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