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作 者:毛丹[1]
机构地区:[1]河源职业技术学院
出 处:《法制与社会》2008年第7期182-,共1页Legal System and Society
摘 要:自2006年中国的股市进入牛市,私募基金又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中国的私募基金的生存和发展反映了证券市场需求也为证券市场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但由于法律没有规定私募基金,不仅给证券市场带来不稳定因素而且可能使私募基金遭遇政策风险和法律风险。因此,大部分专家学者甚至政府当局都认为私募基金应当合法化。但如何使之合法化并能兼顾其本身的优势是个难点。本文将从私募基金合法的组织形式这一方面展开讨论,抛砖引玉.
关 键 词:私募基金 证券市场 合法化 组织形式 专家学者 中国 政策风险 市场需求 法律风险 政府 优势 因素 稳定 生存 牛市 焦点 股市 贡献 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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