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机构地区:[1]河北大学政法学院
出 处:《中国商界》2010年第6期334-335,共2页Business China
摘 要:我国现行法律对环境诉讼原告资格进行了一定的限定,不适应环境侵权损害日益严重的现实需要,不利于保护环境公共利益。根据我国传统诉讼法律体系的规定,环境诉讼原告只能为具有利害关系的个人或组织。由于环境侵权的特殊性,这个制度设计显然不能满足现实需要,故需要对原告资格以放宽的制度设计,满足复杂的现实需要。
关 键 词:环境公益诉讼 制度设计 原告资格 诉讼原告 环境诉讼 环境侵权 环境公共利益 现行法律 适应环境 侵权损害 利害关系 法律体系 特殊性 组织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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