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近日发出关于加强市场监管防止林木种苗欺诈行为的通知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机构地区:[1]自治区林业种苗管理总站

出  处:《新疆林业》2005年第5期22-22,共1页Forestry of Xinjiang

摘  要:当前,在林木种苗生产流通环节中以各种手段进行诈骗的违法活动又有所抬头,主要表现在:一些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企业对某一林木品种的商业价值作虚假宣传,片面夸大其经济收益;以普通林木品种冒充林木良种进行炒卖;以承诺回收成品苗或枝叶为诱饵,高价推销种条、苗木、欺骗群众。严重地扰乱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秩序,坑农害农,给个人和国家造成重大损失,并严重损害了林木种苗管理部门的形象。

关 键 词:林木种苗生产 国家林业局 欺诈行为 市场监管 生产经营秩序 林木品种 流通环节 虚假宣传 商业价值 

分 类 号:F326.2[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D923.8[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