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购物:电视媒体赢利的第三条道路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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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徐剑[1] 

机构地区:[1]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设计学院

出  处:《电视研究》2005年第11期44-45,共2页TV Research

摘  要:电视媒体实现赢利有两条道路,第一条道路是销售吸引观众的内容和服务,也就是通过收取节目收视费来赢利;第二条道路是销售收看节目的观众,也就是把与观众交流的途径标上价码卖给广告商。卖内容、卖观众,这已成为电视业发展百年来一种成熟的商业模式。而现在,随着频道资源的丰富以及城市化的发展,家庭购物作为一种新型的商业模式被引入到电视媒体业,成为电视媒体赢利的第三条道路。

关 键 词:电视媒体业 第三条 道路 赢利 购物 家庭 观众交流 商业模式 频道资源 收视费 

分 类 号:G221[文化科学] F203[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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