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公告与会计报告的信息质量特征之比较  被引量:2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古甘霖[1] 

机构地区:[1]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出  处:《企业研究》2005年第12期67-69,共3页Business Research

摘  要:我国1994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36条规定:“审计机关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这就为我国实行审计公告制度奠定了法律基础。审计署制定的《2003至2007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提出,“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改进现行审计报告的形式和内容要求,建立适合于对外公告的审计报告制度”,“积极实行审计结果公告,逐步规范公告的形式、内容和程序,到2007年,力争做到所有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不宜对外披露的内容外,全部对社会公告”。这个工作发展规划,表明了审计署大力推进审计公告制度的决心。

关 键 词:审计公告制度 《2003至2007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 信息质量特征 会计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审计结果公告制度 审计报告制度 舆论监督作用 审计机关 第36条 

分 类 号:D922.27[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D922.11[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