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合伙及合伙企业立法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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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时晓明[1] 王研[2] 

机构地区:[1]黑龙江林区中级人民法院 [2]黑龙江大学法学院

出  处:《人民司法》2006年第1期100-100,共1页People's Judicature

摘  要:将我国的现有合伙划分为合伙与合伙企业。 我国合伙企业法中规定的合伙企业相当于大陆法系国家的商事合伙,而民法通则规定的个人合伙除“起字号,依法核准登记”的以外,应属于民事合伙。

关 键 词:合伙企业立法 大陆法系国家 合伙企业法 个人合伙 民法通则 民事 

分 类 号:D922.291.91[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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