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落地完税政策的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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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中国产业经济动态》2006年第3期20-21,共2页

摘  要:根据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公告,自2005年10月1日起,进口汽车应直接在口岸海关办理进口报关、纳税等手续,保税区不得再存放以进入国内市场为目的的进口汽车。我国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中的承诺:自2005年1月1日起,取消汽车及其关键件进口配额和许可证管理。在20年月1日发布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中明确规定,从年起,保税区禁止开展进口汽车保税业务,所有进口口岸保税区不得存放以进入国内市场为目的的汽车。

关 键 词:《汽车产业发展政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 进口汽车 完税 落地 世界贸易组织 海关总署 联合发布 国内市场 进口口岸 

分 类 号:F426.471[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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