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区域政策应采取“4+2”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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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财经》2006年第4期48-48,共1页Business & Finance Review

摘  要:国家“十一五”规划和政策实施的地域单元,应该采取“4+2”的方案。所谓“4”是四大区域,包括西部,东北、中部和东部地区。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曾先后实施了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战略、西部大开发战略和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最近又提出要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因此,以四大区域作为地域单元,将有利于国家区域战略和政策的衔接,便于政策的实施和操作。

关 键 词:中国区 20世纪80年代以来 西部大开发战略 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 “十一五”规划 策应 经济发展战略 地域单元 东北地区 中部地区 

分 类 号:F626[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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