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作 者:娄义鹏
机构地区:[1]贵州省罗甸县人民检察院
出 处:《人民检察》2006年第03S期62-62,共1页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摘 要: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偷税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纳税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扣缴义务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关于单位,除国家机关、同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外,从1999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只有具备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在司法实践中,有关偷税罪的犯罪主体还存在几个问题值得我们思考。
关 键 词:偷税罪 税务代理人 《税收征收管理法》 单位犯罪案件 扣缴义务人 事业单位 代征 最高人民法院 犯罪主体 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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