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作 者:胡平[1]
机构地区:[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出 处:《人民司法》2006年第3期66-68,共3页People's Judicature
摘 要:强化农民土地财产权利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目标,为此有学者提出“虚化所有权,强调用益物权”的改革思路,主张将改革的重点放在农村土地用益物权的完善上,而不应纠缠对土地所有权的规定,理由是:物权法的发展趋势是从归属到利用。笔者认为,所有权是用益物权设立的依据,所有权制度的不健全会直接影响用益物权功能的发挥。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的主要缺陷在于所有权主体的不明确和所有权权能的不完整。
关 键 词: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土地所有权制度 土地用益物权 土地财产权利 所有权权能 所有权主体 重要目标 发展趋势 物权法 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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