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客运站收取的站务费应如何纳税?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钟税官 

出  处:《中国税务》2006年第3期25-26,共2页China Taxation

摘  要:钟税官:根据辽交运发[2001]80号关于宽甸、凤城、东港汽车客运站收取旅客站务费的批复,这三家客运汽车站自2001年5月21日起,向进站旅客收取站务费,每张客票收0.50元。车票是由汽车客运站统一购买,统一开具的,站务费作为票价的一部分在车票上单独反映。汽车客运站与客运公司(含个体运输业户)是相互独立的企业法人,汽车客运站自身没有运输车辆。

关 键 词:汽车客运站 收取 纳税 个体运输业户 企业法人 客运公司 运输车辆 汽车站 旅客 车票 

分 类 号:F812.423[经济管理—财政学] U492.145[交通运输工程—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