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规范化药历,提高药学服务质量  被引量: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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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徐霞[1] 周文[2] 纪松岗[1] 

机构地区:[1]中国人民解放军第401医院药剂科,青岛266071 [2]山东大学齐鲁医院药学部

出  处:《中国药师》2006年第4期377-378,共2页China Pharmacist

摘  要:临床药师开展临床药学,参与全程化药学服务是医院药学发展的必然趋势。2002年1月卫生部、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提出医院要逐步建立临床药师制。临床药师主要通过开展药历管理、治疗药物监测(TDM)等工作为患者提供药学服务。“2005临床药师论坛”上,提出临床药师任职技术(准入)标准,要求临床药师具有书写与分析药历的能力。由此可见,药历已成为临床药师开展药学服务的必备资料。然而,目前国内尚未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规范、统一的药历,本文对相关国内外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对药历的存在形式、类型及记录格式等方面作一简要介绍,对今后我国临床药师探讨、实践、建立适合自身特点的药历或许能起到借鉴作用。

关 键 词:临床药师 药历 规范化模式 药学服务 

分 类 号:R95[医药卫生—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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