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作 者:孙灵囡[1]
机构地区:[1]南京师范大学
出 处:《中国电视》2006年第4期37-39,共3页China Television
摘 要:1985年,中国正式开展全国性的普法工作,中宣部和司法部制定了《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即“一五普法”,开始了中国的法制化进程。规划要求“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都要由专人负责,办好法制宣传栏目”。同年,上海东方电视台创办了《法律与道德》,标志着我国法制类电视节目的诞生。普法成为电视与法律联姻的原始出发点,法制类电视节目从诞生之日起就承担着“普法”的功能,与国家的法制建设和法治进程紧密相连。法律本身的严肃性使得法制类电视节目从一开始就与娱乐绝缘。
关 键 词:法制类节目 娱乐化趋势 上海东方电视台 普法工作 法律常识 电视节目 五年规划 法制化进程 广播电台 法制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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