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维修基金的会计核算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翟爱芹 王继华[2] 

机构地区:[1]山东省淄博市教育局 [2]烟台市图书馆

出  处:《商业会计》2006年第04S期42-42,共1页Commercial Accounting

摘  要:住宅维修基金是指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按照一定比例建立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公有住房售后的维修基金来源于两部分:一是售房单位按照一定比例从售房款中提取,原则上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该部分基金属售房单位所有;二是购房者按购房款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人住宅销售收入。维修基金应当在银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为了保证维修基金的安全,维修基金闲置时,除可用于购买国债或者用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范围外,严禁挪作他用。

关 键 词:住宅维修基金 会计核算 公有住房出售 售房单位 共用设施设备 购房款 商品住房 基金来源 多层住宅 高层住宅 

分 类 号:F293.33[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