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适宜推行联合档案室而不是文件中心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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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邵华[1] 

机构地区:[1]安徽大学档案学专业,2004级研究生230039

出  处:《中国档案》2006年第4期20-22,共3页China Archives

摘  要:近年来。针对我国机关档案窒出现的种种小足之处,档案学界有不少学者主张在我国推行文件中心,也有学者认为应当实行档案管理的多元化,即主张档案馆、机关档案室、联合档案室、档案寄存中心、文件中心等多种形式的档案保管机构并存。笔者以为。首先,文件中心不适合我国的具体国情。不宜对其采取“拿来主义”;其次,档案保管机构的多元化,不成当是无主体的多元化,单纯的多元化只会导致管理的混乱,这是不符合我国档案管理体制的基本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有鉴于此,笔者主张在我国推行联合档案室,用以解决我国档案事业体系在社会转型时期所面临的若干挑战。原因综述如下:

关 键 词:联合档案室 文件中心 档案管理体制 档案保管机构 机关档案室 适宜 档案寄存中心 “拿来主义” 社会转型时期 档案事业体系 

分 类 号:G279.2[文化科学—档案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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