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贯彻实施《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若干问题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傅光明[1] 

机构地区:[1]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在读博士

出  处:《行政法制》2006年第2期38-41,共4页

摘  要:2004年11月30日温家宝总理签署的国务院第427号令《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简称新条例)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在总结1987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简称旧条例)实施以来的经验基础上修订而成的。条例的颁布,是我国财政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对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对新条例变化的内容,对财政管理的影响和做好财政监察工作提出若干看法。

关 键 词:《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 违法行为 处分 财政法制建设 财政监察工作 温家宝总理 经验基础 财经秩序 财经纪律 财政管理 

分 类 号:D922.2[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