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省会城市将无落户限制大学毕业生跨省市就业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李刚殷 

出  处:《劳动保障世界》2006年第7期9-9,共1页

摘  要:近日,教育部等14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鼓励毕业生合理流动的政策,对用人单位跨地区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应取消落户限制,简化有关手续。有就业愿望的应届毕业生9月1日后仍未就业的,可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城市或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劳动保障部门和人事部门应免费提供专门的就业服务,组织其参加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因短期无法就业或就业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民政部门要及时按照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或临时救助。

关 键 词:毕业生就业工作 大学生毕业生 省会城市 劳动保障部门 最低生活保障 高校毕业生 省市 普通高等学校 副省级城市 应届毕业生 

分 类 号:G647.38[文化科学—高等教育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