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安市街道及社区居委会成为物业管理“新东家”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李宗长 

出  处:《社区》2006年第07S期10-10,共1页Community

摘  要:淮安市把工作重心下移到街道、乡镇、社区,强化基层组织职责。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直接参与住宅区的交接验收、物业管理招投标、维修资金使用审核,业主委员会组建和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等工作。明确不具备市场化物业管理条件而无人管理的住宅区,由街道、社区承担管理服务的责任。淮安市北京新村小区由所在地的北京路街道办事处组建物业公司直接管理服务之后,开始时收费率只有20%左右。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联合建立社区投诉受理制度,及时受理解决业主投诉问题,并牵头组织物业服务监督考评小组,定期对物业服务进行监督考评,及时协调解决物业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使小区的物管费收缴率达到90%以上。

关 键 词:街道办事处 社区居委会 物业管理 淮安市 江苏 乡镇人民政府 业主委员会 企业资质管理 组织职责 

分 类 号:F293.33[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