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做好2006年蚕茧收购价格与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机构地区:[1]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出  处:《四川物价》2006年第7期43-43,共1页

摘  要:各市、州物价局、商务局(茧丝绸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做好2006年蚕茧收购价格与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772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关 键 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蚕茧收购价格 管理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商行政管理局 主管部门 物价局 茧丝绸 

分 类 号:F203.9[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