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信息技术进行适当“行业化”,避免安全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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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任宇翔 

机构地区:[1]陕西迪劳斯智能化系统有限公司

出  处:《A&S(安全&自动化)》2006年第9期62-62,共1页

摘  要:从始至终,“安全”都是安防系统不变的核心。从产品的本质来说,它的功能是保障和维护社会公共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然而,随着社会各个领域网络化时代的来临.安防网络化浪潮也已经是奔腾而来。也正是借网络化的“东风”,安防产品的使用领域更宽广安装也变得越来越简单。目前,网络监控/无线系统也得到了大规模的应用,系统联网将原先分散的管理模式逐渐过渡到集中监管的方式上来,一方面使得分散的信息可以及时汇总.查询.分析,方便集中备案.同时也为主管部门从管理的安全性与可靠性方面提供保障,方便监管下级单位的安保工作。

关 键 词:信息技术 安全漏洞 行业 生命财产安全 安防系统 安防产品 管理模式 网络化 使用领域 无线系统 

分 类 号:TP393.08[自动化与计算机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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