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货运凭证印花税若干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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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财会月刊》2006年第9期75-75,共1页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摘  要:一、纳税人 铁路货运业务中运费结算凭证载明的承、托运双方,均为货运凭证印花税的纳税人。代办托运业务的代办方在向铁路运输企业交运货物并取得运费结算凭证时,应当代托运方缴纳印花税。代办方与托运方之间办理的运费结算清单,不缴纳印花税。

关 键 词:铁路货运 印花税 结算凭证 铁路运输企业 货运业务 纳税人 托运 运费 代办 缴纳 

分 类 号:F812.42[经济管理—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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