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我国涉外合同中订立法律选择条款的思路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刘亚丁[1] 杨秀文[2] 

机构地区:[1]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 [2]山东工商学院政治与社会发展学院

出  处:《商场现代化》2006年第08S期265-266,共2页

摘  要:在涉外合同中,我方当事人一般可与对方协商以《国际商事合同通则》或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为准据法。而如果选择我国合同法或对方当事人所属国法律,则必须慎重考虑。特殊情况下,我们不应该坚持订立法律选择条款。

关 键 词:涉外合同 法律选择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 《联合国国际贷物买实合同公约》 

分 类 号:D923[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