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主体功能区对我国区域管理的影响  被引量: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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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陈潇潇[1] 朱传耿[1] 

机构地区:[1]徐州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江苏徐州221116

出  处:《经济问题探索》2006年第12期21-25,共5页Inquiry Into Economic Issues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编号06BJL058)成果

摘  要: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这四类功能区的划分打破了行政区管理的局限,促使区域管理摒弃传统的“内向型行政”,奉行“主体功能区行政”,促进产业政策与区域政策相结合,构建了合理的地域分工体系,并且将资源与环境纳入区域管理的评价体系,区域评价更具针对性。它把主体功能的完成情况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消除了传统考核指标过于偏重经济发展的弊端,有助于建立科学的干部考核制度。

关 键 词:主体功能区 区域管理 创新思路 

分 类 号:F207[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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