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修改合同算违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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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周泽[1] 

机构地区:[1]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出  处:《法人》2006年第9期88-89,共2页Faren Magazine

摘  要:2004年2月14日,平凉公司与陕西省城固县粮油购销公司(以下简称城固公司)签订《农副产品购销合同》,约定以1260元每吨单价供给城固公司小麦2000吨,货物发至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火车站。4月份开始供货,发运小麦时由城固公司承担每个车皮1000元的代办费。3月5日.平凉公司未经城固公司同意将合同委托给十里铺粮库代为履行。2月24日,城固公司与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粮油公司(以下简称广元公司)签订合同约定.

关 键 词:农副产品购销合同 粮油购销公司 违约 修改 合同约定 广元市 粮油公司 朝天区 

分 类 号:D923.6[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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