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道重心再次倾向经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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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销售与市场》2007年第01X期25-26,共2页

摘  要:《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将会以换汤不换药的方式被超市化解。Ⅸ办法》规定,如果未提供促销服务,不得以节庆、店庆、新店开业,重新开业、企业上市、合并等为由收取费用。于是很多大卖场与律师合作,制定一系列应对方法。如某大型超市2007年的新合同条款非常严谨,每项收费写得清清楚楚,连以前很少提及的装修费如何收取也赫然在列,却只字未提最敏感的进店费,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新名词——“选位费”,每个门店几千元,说是“国家不让叫进店费了,就改个名称叫选位费”。

关 键 词:经销商 重心 交易管理 促销服务 企业上市 律师合作 合同条款 大型超市 

分 类 号:F721[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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