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示范工程全线禁航挂桨机船的公告  

Notice on Banning of Vessels Using Portable Propellers in the Whole Areas Covered by the Ship Type Standardization Project in the Bejing-Hangzhou Cann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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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出  处:《中国海事》2007年第1期18-18,共1页China Maritime Safety

摘  要:经国务院同意,根据交通部、山东省、江苏省、浙江省、河南省、安徽省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联合公布的《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示范工程行动方案》的要求,自2007年1月1日起京杭运河示范工程全线永久性禁航挂桨机船,禁航范围是:京杭运河全线,山东省济宁市至浙江省杭州市三堡船闸共883公里:长湖申线航道,浙江省长兴县小浦镇至上海市分水龙王庙共157公里;苏申外港线航道,江苏省苏州市宝带桥至上海市分水龙王庙共65公里;

关 键 词:《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示范工程行动方案》 挂桨机船 浙江省长兴县 公告 苏申外港线 上海市 人民政府 三堡船闸 

分 类 号:U697.2[交通运输工程—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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