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旧破产法之不同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李红莉 

机构地区:[1]临汾市国库支付核算局

出  处:《政府法制》2007年第02S期28-28,共1页Government Legality

摘  要:2006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新《破产法》)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新《破产法》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破产程序,对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更有效的法律依据,填补了市场经济规则体系中关于企业退出与再生法的一大缺口,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新《破产法》与1986年12月2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旧《破产法》)相比,在理念与制度方面有哪些创新与突破呢,本文将从破产主体、破产原因、管理人制度三方面谈谈新旧《破产法》之不同。

关 键 词:《破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破产程序 法律依据 合法权益 企业退出 

分 类 号:D922.29[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